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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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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20: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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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秋风先生的文章:

“...从今日民主政治的视角观察,科举制度已然丧失了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的价值。有人将科举制度视同今日的文官或公务员制度,然而,两者的制度背景是完全不同的。现代政治以人民主权为其前提,民主选举才是官员遴选制度之本。所有权高位重之职,比如主席、总理、省长、县长,哪怕是镇长、村委会主任,都需选举产生。他们需对选民承担直接责任;而由他们所任命的部长、厅长、局长等官员,也通过他们间接对选民承担责任。在这一层次官员之下,才有通过考试而录用的普通公务员,但其权力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的,并须就其行政行为对法院承担责任。

至于现代教育制度,强调的是教学内容与样式的多元化,更与科举下完全以诗赋或经义为学习内容格格不入。

时至今日,科举制度已消失百年,我们自可摒弃当年废科举之时支持者与反对者的激情,公允地评价科举制度,并探讨创造性转化的可能。然而,悖谬的是,科举制度中比较可取的元素似被人弃置,而其荒唐的一面却似乎时时纠缠着今人。

比如,古典政制中知县允许地方士绅自治、自己主要承担司法职能的传统无人理睬,官员遴选制度却始终摆脱不了科举化倾向,似乎考试才是录用公务员的唯一公平手段,而选举、专业荐举等等手段却受到轻视。

在教育方面,假如能够续接私塾、书院传统,以民间办学实现教育的多元化,则可以削弱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垄断,让父母更自由地决定孩子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然而,这方面的努力寥寥,倒是整个教育体系迅速地再科举化,无数孩子被驱赶上了考试决定命运的独木桥。整个教育体系像科举制度一样,只顾追求形式上的公平,而完全忽略了自由、多元化这些宝贵的价值。

科举制度让考试那种形式化的公平在中国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政治和教育教条。然而,从程序上看,市场、选举跟考试至少是一样公平的。市场竞争可以选择出最有能力的企业家,选举也可以选择出最能代表选民诉求的代表或官员。今日在行政管理或教育方面,需要一个去科举化过程,需要破除对考试的迷信。更多地相信选民,而不是试卷;相信市场,而不是证书。”






作者:大梵天主 日期:2015-12-19 12:05


立法,行政官员还是要荐举、选举,但也可以考虑从基层试用后提拔。

韩非子所谓“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是也。司法系统中的公民审判团,则“只要不是白痴智障”都可以抽签充任。——把关乎荣辱,生死的司法大权还给普通老百姓,才能抑制有钱有势的上等阶层自命不凡,倚强凌弱,吆五喝六,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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