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政治改革】
2002年,越南国会便可以直接质询越共中央政治局等权力核心机构;
2006年,越共在其十大上,就已经实现了总书记的差额选举;同年,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国会议员也实现了直选,越南国会甚至可以否决其政府总理提出的关于高铁投资的计划;
到2009年,越南又实现了地方党委书记由党员直选的制度;
2010年,越南就已经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党政军及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都必须公开个人财产。
与此同时,越南基本实现了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并且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行政权力基本不干涉法院的运作。
在经济领域,越南也是成绩斐然。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的综合经济增长率,大约为7%左右,居东盟各国之首,在亚洲也是仅次于中国。尤为值得骄傲的是,2005年,越南更是被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高度评价为“一个同时达成发展与均衡的国家”,其基尼系数为亚洲国家最低,可谓名副其实的“藏富于民”。
越南政改的最大突破,莫过于越共总书记顺利实现了差额竟选,而这一职位,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至今仍然是讳莫如深,无人敢于对其产生方式提出质疑。
事实上,在实现总书记差额竞选之前,越南就先期对其政治局的设置进行了改革。
早在2001年,越共就取消了政治局常委,恢复设立了中央书记处,总书记是中央书记处成员,却不能担任国家元首之职;
总理实权较大,但却无军权和党权;国家主席只具有名义上的军权和政权;总书记也仅有实际军权和有限的党权,但却无政权;国会主席职权虽虚,但近年来有一定充实。
正是有了前期的铺垫,使得总书记不再是一权独大,再推出总书记的差额竞选,才不致引来巨大反弹。
由此可见,在越共高层,党政军权力相当分散,呈现出程度不同的相互制衡色彩,这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越来越接近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了。
此外,在核心实权职位改革的同时,越南最大的突破,是国会代表的职业化和普遍竞选产生。
越南第十二届国会代表选举,493名应选的国会代表中,中央推荐的代表为153名,地方推荐的代表为340名,代表年龄最高的80岁,最小的24岁,345名是首次进入国会的代表,164名具备大学以上的文凭,309名具备大学文凭,还有87名少数民族代表,127名妇女代表,43名党外代表,1名自我推荐应选的代表,138名代表是再次获选的代表。
在很多“社会主义兄弟国家”中,人大代表或者国会代表,要不就是官员,即使不是官员的代表,也多数是“花瓶”及“门面”。而越南的直选则是真刀真枪。
越南共产党中央推荐的代表,甚至都有两位数的落选。国会代表的竞选,增强了整体政治活力,亦使国会更能代表多数国民的意志。
越南还出现了政治上较为成熟并为政府所认可的反对党——越南民主党和越南国民党。
越南领导人潘文凯甚至宣称要把越南建成为一个美国式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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