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06-19 16:35:40
作者:凉热春秋 时间:2016-06-18 21:36:58
你这种不着区分的提倡“分田地”思想是很有害的,直接侵犯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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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所有土地的产权,事实上是属于上帝的。上帝同意人类在他的领地上设置产权,是为了方便人类,更是为了保证公平与效率。而决不是为了造成,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悲剧。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的基本律法。
法国大革命成功后,《人权宣言》提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为了反抗国王与贵族对第三等级的肆意剥夺,本身就有局限性和暂时性。
“一战”后,西方民主国家大多已将这一条从宪法中删除。联合国在“二战”后提出的原则是,对于私有财产,国家可以“依法剥夺,有偿征收”。
现在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对财产权,都有三种规定:
“一、保护私有财产,但是,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即不把私人的财产权绝对化;
二、宪法对私有财产作出了这样那样的限制,要求私有财产服从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公共利益;
三、在必要时,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即规定:“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赔偿,不得占为公有。”美国宪法根本就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今天的法国宪法,同样也没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
——你的上述论断,根据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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