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梵天主 提交日期:2016-02-13 14:36
作者:凉热春秋 时间:2016-02-13 10:07:58
说到美国,你不要忘记,美国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都是自治,每个州都可以独立,当然要他们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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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是闭着眼睛胡说。
林肯总统在1861年的就职演说中说:
“我相信在普通法和宪法中各州构成的联邦是永恒存在的。在所有国家政府的基本法中如果没有明确指出这种永恒性,那也暗含着这一点。可以断定,没有一个合法政府为它的基本法规定了终结的期限。
....从这些普遍法则来推理,我们发现从法律上去考察这种永恒性的主张,已被联邦自身的历史永久地确立。联邦比宪法古老得多。事实上,它是在1774年联合订约而成立的。1776年的《独立宣言》使其完善并延续下来。1778年联合政府条款使其进一步成熟,当时13个州由此明确宣誓和保证联邦会永恒存在。
从这些观点推断,没有哪个州能根据自身意图就可以合法地脱离联邦;所作出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是徒劳的,一州或数州反抗美国执政当局的暴力行动,可依其实际情形,认定为反叛或革命。
从宪法和法律的观点出发,我认为联邦是不可分裂的,我将竭尽全能、精心细致地依据宪法本身明确授予我的权力,使联邦的法律忠实地在各州得到实施。
...如果少数派不愿服从,那么多数派必须让他们服从,否则政府就此毁灭。不存在其他的可取之道,为了延续下去政府要从属一方或另一方。
...全体一致是不可能的。少数人的统治,以长治久安之道而言,是完全不可取的;因此,拒绝多数人的原则,所剩下的只会是某些形式的无政府状态和专制。
....如果统率万国的万能之主,带着他的永恒真理和正义,站在你们北方这边,或站在你们南方那边,经过美国人民这位伟大法官的裁决,真理和正义将真正地大白于天下”。
作者:大梵天主 提交日期:2016-02-13 14:52
为防止联邦分裂,美国国会19世纪60年代通过了《反脱离联邦法》,禁止各州独立。经过南北战争,南方战败,叛乱平息,"南方邦联总统"戴维斯被捕,即被控以叛国罪。
美国内战后,1869年,联邦法院对於德克萨斯州V.怀特(Texas v. White)一案的判决决定:若有任何一州要脱离联邦,必须经过其他州的许可。
加拿大议会于2000年通过了《公决明确法》,规定是否举行一个省份寻求独立的公决,以及公决结果都须经联邦议会审核和认定,否则公决无效。此前于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已作出裁决,宣布魁北克省无权单方面宣布独立。
作者:大梵天主 提交日期:2016-02-13 14:58
作者:凉热春秋 时间:2016-02-13 10:07:58
...说到美国,你不要忘记,美国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都是自治,每个州都可以独立,当然要他们愿意。
英国的苏格兰不是举行了独立公投吗?没有独立,那是他们的绝大多数人不同意独立而已,这就是公民自决权,你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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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想叛国,先要问问全体中国人答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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