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10-07 16:54:16
崔老师,如您所说人生在世生活原则就是“诸恶莫做,诸善奉行”,
而普通地球人有时候是很难区分善恶的,
是否应当对善恶进行理论逻辑的分析,让普通人能够知道善的本源和恶的原因,更容易的区分善恶行为,不至于在有些时候无所适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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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很好定义啊。
益人为善,损人为恶,益己为善,损己为恶。道德的鹄的,无非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考虑所有众生时,还要考虑受益者的质量,我们不能把苍蝇蚊子与人类等量齐观)。
斯宾诺莎说得好:“所谓善是指一切的快乐,和一切足以增进快乐的东西而言,特别是指能够满足愿望的任何东西而言。所谓恶是指一切痛苦,特别是一切足以阻碍愿望的东西而言。”——离开苦乐空谈善恶,很容易走进迷宫,无所适从,往而不返。
既不能利人,又不能利己的一定是假道德。在地球上,这种莫名其妙的虚假道德,陈规陋习是很多的,弄得人类战战兢兢,无所适从。
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10-07 16:59:02
如您所说,每个普通人轮回之前,神已经将善恶法则压入了他的灵魂,使得每个人天生就具有正义、善良的本性。为了让人的自由意志有用武之地,神给每个人的精神和肉体设置了三种状态,面对外界的行为刺激(包括人类和非人类),人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可呈现愉悦、痛苦、普通三种状态。人转生之后,通过精神和肉体的感知,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欲望——为了让自己的精神和肉体处在愉悦的状态,至少也是要规避痛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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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就带有欲望,可以体验苦乐,并不是说转生之后,有了肉体的感知,才形成了欲望。
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10-07 17:11:40
……人在世上生活一段时间,比如刚刚成年时,身体智力发育完全,也有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就很容易将欲望当做天性(现在的无神论社会都是这个观点),其实正义和善良才是固守在灵魂深处的天性法则,欲望只是人的肉体和后天精神(灵魂受肉体感觉迷惑之后的精神)的条件反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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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的确是生命的天性,神佛同样有欲求,并不是一潭死水,枯木寒灰。为了满足更多人的欲求,遵从道德法则(也就是正义的要求),舍弃自己(以及自己的欲求),方能显示出人性的光辉。
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10-07 17:16:56
……我们从人类的逻辑上来推理一下什么是上天传下的善,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自身精神和肉体的三种状态,当我们看到别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很能感同身受,因为有自身的经验,于是我们就希望别人摆脱当下的状态,获得愉悦至少是脱离痛苦,我们这种希望其实就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善——爱。
没错,善,就是爱,就是爱人如己甚至超过自己的一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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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很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一个睿智的男人,本能的就能分辨。
至于恶,就是善的反面嘛,也很好定义。
楼主:大梵天主 时间:2016-10-07 17:26:40
更正:基督教有关于爱的说法,但是与佛教一样,长于行善,短于除恶。上帝给了我们爱的天性,也给了我们嫉恶如仇的天性,嫉恶如仇也是一种爱,别人受欺负就像自己被欺负一样,施爱与嫉恶两者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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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除恶,不足以兴善。大清算是必不可免的。
古代的基督教并不怯于除恶,问题是他们分不清什么是善恶,欧洲中世纪的无数惨剧即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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